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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具体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以有利孩子成长为原则判。谁提供的证据证明谁能给小孩更好的成长一般就判给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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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对于离婚案件,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归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像这种情况判给男方的可能性较大,满意请采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其他原因”包括母方经济能力生活环境明显对抚养婴儿不利;母方品行欠佳或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婴儿;婴儿从出生后一直由父方喂养等各种具体事实。在此种情况下婴儿随母生活对婴儿的抚养成长是非常不利的。这属于婴儿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应当判决或确认由父方抚养。
孩子不到两岁离婚的,孩子应按下列规则判定:一般孩子会判给母亲,存在特殊情况或有证据证明不适宜由母亲抚养的除外。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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