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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
在房产证上加名的行为属于不动产权利的变动,具有公示公告的效力,当完成房产证加名后就意味着房产的权属发生了变化,发生了财产转移的效力.根据《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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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由一方购买,并在结婚之前办理了产权证,该房屋为购买方个人财产;2、婚前由一方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了产权证,在此情况下有两种情形:第一是,婚前已经支付了全部的款项,只是产权证是后才办理的,房屋应为个人财产;另一种是,婚前以个人名义通过按揭贷款的形式购买,但在结婚之后才办理产权证的,则应当认定为;在此种情形中,有争议的是,在婚前已经支付了大部分的款项,产权证是婚后办理的,婚后只支付了很少部分的款项,时房屋的归属到底如何认定,有争议;具体的归属应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定。在婚前购屋的过程中,出现的争议比较多的情况还有,虽然婚前是一方购买,产权也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也共同出了资。对此种情形下房屋权属的认定应该依据上述所述进行确定,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购买房屋时最好是把两人都登记为产权人,或者就房屋的归属有一个书面的约定。3、婚前继承,婚后分割的房屋,属于夫妻个人所有。4、结婚或婚后,夫妻通过协议的形式约定,婚前购买的房屋为夫妻共有财产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不动产的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不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也可以视为夫妻对财产进行约定,该房产依法由夫妻共同共有,在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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