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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的介入权指的是在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委托人取代受托人的地位,介入到原本是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中。委托人行使介入权的条件是:...
若合同约定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合同生效,那么对方没盖章,合同尚未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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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询子女自己的意愿。对子女抚养权问题,原则上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而言: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两周岁以上,优先考虑: ①已绝育或丧失生育能力一方; ②随其生活时间较长的一方,且改变环境对子女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的一方,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随一方生活有利,且另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不利于成长的。因此,如果你想要争取抚养权,那你就要举证孩子跟着你生活比跟着对方生活更有利。
选择权为权利而非义务,因而选择权人并非必须行使选择权,对方当事人更无权强制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但是,如果选择权人不行使选择权,会使选择之债因给付不能确定而无法履行,因此各国法律均规定选择权应于一定期间内行使,选择权人不在规定期间内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归属于他方当事人。 选择权的行使未定有期限者,清偿期到来时,无选择权的当事人可定相当合理期限催促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选择权人届时仍未选择的,选择权归催告的当事人。当第三人有选择权时,如果第三人不能或不欲选择时,选择权归债务人。 所谓不能选择是指第三人因疾病、不在及其他障碍,不能为选择所谓不欲选择,是指第三人能选择而不想选择。第三人不欲选择时,应将此意思表示于外部,此时无须债权已届清偿期,也无须当事人对第三人限期催告,债务人即享有选择权。
选择权为权利而非义务,因而选择权人并非必须行使选择权,对方当事人更无权强制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但是,如果选择权人不行使选择权,会使选择之债因给付不能确定而无法履行,因此各国法律均规定选择权应于一定期间内行使,选择权人不在规定期间内行使选择权的,选择权归属于他方当事人。 选择权的行使未定有期限者,清偿期到来时,无选择权的当事人可定相当合理期限催促选择权人行使选择权,选择权人届时仍未选择的,选择权归催告的当事人。当第三人有选择权时,如果第三人不能或不欲选择时,选择权归债务人。 所谓不能选择是指第三人因疾病、不在及其他障碍,不能为选择所谓不欲选择,是指第三人能选择而不想选择。第三人不欲选择时,应将此意思表示于外部,此时无须债权已届清偿期,也无须当事人对第三人限期催告,债务人即享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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