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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目前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说明,暂时在监狱外执行没有规定期限,监狱外执行没有规定期限。因此,相关法院、监狱和公安机关,在作出暂予监外执行的决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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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4条规定,只要具备以下任何一种条件,就可以申请暂于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需要注意,这种严重疾病不能是自残自伤的罪犯,而且如果保外就医时可能有社会危险性,则不得保外就医。 2、罪犯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的规定,对于被判有期徒刑或拘留的犯罪者,如果有以下情况之一,可以暂时在监狱外执行。(1)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2)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立,适用于暂时在监狱外执行不危害社会的情况。对于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有前款的第二项规定,可以暂时在监狱外执行。适用保险以外的医生可能有社会危险的罪犯和自残的罪犯,不得保险以外的医生。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因此,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其执行期间不允许在监狱外执行,其他被判处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样不能在监狱外执行。
由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综合评估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类型、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督、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机关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社区矫正人员应及时报告居住变动、工作变动、重大家庭变动和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的人员。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也应每月向司法机关报告自己的身体状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机关提交病情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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