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办理市内户口迁出,迁户口需要什么证件?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
1、首先要做的是向转入地公安局提交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2、申请以后就可以拿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婚育证明3、还要有两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 (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 (三)投靠配偶; (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 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投靠申请; (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 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投靠,迁移时需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和社区民警意见。 2、公民因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申请户口迁入 应当向迁入地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迁入申请; (二)社区民警意见; (三)所购房屋的产权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合法手续); (四)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的,本地有亲属投靠的,将户口迁至投靠人处,无亲属投靠的,迁至社区集体户。
1、按照“一个窗口”原则,设立户政中心的分局,户政中心负责承办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并指导属地派出所配合做好调查出证工作;未设立户政中心的分局,派出所负责承办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 2、户政中心或派出所必须指定专职民警在户籍窗口受理各类户口登记和迁移变动、户口咨询业务,其他民警不得办理。对属于审批户口的,窗口受理民警作为群众申办户口联络人,负责对户口办理进度进行全程跟踪,并对申报人咨询及时予以答复。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21人已浏览
480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