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一般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
建议先尽量挽回,若无果,则双方尽量协商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若无法协商,则可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方不同意离婚,那只能去法院诉讼。如果去法院起诉以后,对方一直不出庭,导致法院需要邮寄送达诉讼材料,邮寄送达再不出庭,法官可以公告送达,公告需要两次,一次是开庭公告,一次是判决公告,每次两个月,两次四个月,加上法院三个月的审限,那第一次诉讼全部下来,就需要7个月左右。因为第一次通常不判离,需要等半年,之后第二次起诉,对方还是拖延诉讼不来,再进行两次公告,这样第二次判决离婚的概率通常就比较大,假设第二次能够判决离婚,这个时间长度和一审一样,还是7个月左右,这样算下来,从一开始起诉到最后判决离婚,就得20个月左右的时间,这就是对方一直不同意离婚一直拖延,整个案件的最短的时间。如果对方中途出现并且提出管辖异议,或者法院案件量案很大改成普通程序审理的,那就至少2年以上了。
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王某与程某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次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程某积极上进,工作努力,家庭经济状况日渐良好,随着孩子的出生,一家人的幸福生活令人羡慕。然而,2011年8月,程某被查出患有癌症,妻子与家人便带着他四处求医,由于治疗及时,病情得到有效控制。随后,程某一直在家疗养。在此期间,程某作为家庭支柱,没有了经济来源,生活日渐拮据,如今又身患重症,致使家庭经济下降,还欠上了债务。妻子不堪负重,再加上程某因病焦虑,二人常为家庭琐事、经济纠纷等发生口角,导致双方无法和谐理性的沟通,二人矛盾日益加深。由此,引发了妻子对未来的共同生活失去了信心。程某认为,他与妻子之前有良好的感情,此次妻子起诉离婚是因为自己患病,为了维护家庭和睦,他不同意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与程某婚后已经建立起较深厚的夫妻感情。尽管目前丈夫患病,两人之间出现了矛盾,但尚未达到感情破裂的地步,现程某在后续治疗和调养期间,仍需要夫妻双方相互扶持。王某此时诉讼离婚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夫妻相互扶养的有关规定,故法院驳回了王某的诉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5人已浏览
421人已浏览
1,756人已浏览
2,1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