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领养是要有条件,不是随便就能领养的,首先要办理收养手续。而且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
领养他人的孩子或孤儿需要满足一定的要求及一定程序的,首先你要符合领养孩子的法定条件,其次你要向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产经批准后方可领养。并且你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这些条件确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 另外,原则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咨询我律师9月26日回复按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根据当事人对解除收养所持的一致或相反的态度,收养关系的解除可经由两种不同的方式处理: (一)依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我国(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此外,按照同法第27条的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也是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禁止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单方解除收养,是出于稳定收养关系,保护养子合法权益的需要。如果出现某种重大事由致使收养关系确实无法维持,收养人和送养人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解除收养的协议的,自当依法准许。在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协议解除收养的问题上,自应尊重双方的共同意愿。
一、首先要明白的是收养外国小孩要同时适用外国收养的法律和中国的民法典,也就说,收养人应同时符合被收养人所在国家和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收养条件,才能收养外国孩子。 二、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9人已浏览
190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