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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20年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由此可推定死亡赔偿金是未来20年死...
由于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该公民生命的丧失,同时也给死者亲属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又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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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故致人的非正常死亡,不但造成该公民生命的丧失,同时也给死者亲属及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对死者亲属的精神伤害和物质损失又是客观存在的。 由于死亡赔偿金兼有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的双重性质,对于该款项的分配,领受人应确定在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 至于具体的分配比例,只能确定一个原则,由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按照实际情况灵活掌握,应以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为主,精神补偿为辅。 死者的配偶及与死者死亡时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应当多得,与死者死亡时没在一起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即可。
1、这个赔偿金虽然不是遗产,但实际处理分配事宜时是按遗产处理的。所以,这个赔偿金应该由你侄儿妻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共同分配,包括你的侄儿、你侄儿妻子的父母。你侄儿可以得到三分之一。 2、另外,这个死亡赔偿中如果还有被抚养人生活费,这个被抚养人只可能是你侄儿妻子的父母,这笔前你侄儿不享有分配权,应该全部归你侄儿妻子的父母所有。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割。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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