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2、客观要件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
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商业贿赂罪取证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07年11月5日联合公布刑法确定罪名补充规定,补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规定包括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等内容。调整后的新罪名于2007年11月6日起施行。《补充规定》称,取消“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罪名,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替代。“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替代了“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第十条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般贿赂罪与商业贿赂有以下几个不同点: 1、主体不同。一般贿赂罪的行贿人是不特定的,而受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由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构成;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而受贿人是不特定的。 2、行贿人的目的不同。一般行贿罪中行贿人的目的可以是经济利益、政治利益、个人生活利益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而商业贿赂中的行贿人的目的必须是明确的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 3、侵害的客体不同。一般贿赂罪侵害了国家廉洁制度;商业贿赂罪侵害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法律规范和制裁的重心不同。一般贿赂罪中的受贿人承担的法律责任远大于行贿人,实践中行贿人有可能因指正受贿人而免于刑事处罚;而在商业贿赂行为中,商业行贿是其打击的重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