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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责任险理赔垫付是自己出还是对方出啊?1:无论对方怎么要求,切忌不要垫付任何费用(除非对方能当场在签字并收钱后离开)。有些车主觉得对方伤...
第一、治疗费可以申请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并给与保险公司替你追偿的权利; 第二、一般情况下交警都会让还活着的垫付全部费用; 第三、保险公司会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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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垫付车祸医疗费的条件 (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尚未确定责任人之前,因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治疗的,其费用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预付,也可以由公安机关指定的一方预付,结案时按照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交通事故当事人拒绝预付或者暂时无法预付的,公安机关可以暂时扣押交通事故车辆,作为治疗费用的抵押。 (二)在实行机动车第三车责任法定保险的行政区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由当地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丧葬费。保险公司有权向抓获的逃逸以及其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追偿其预付的所有款项。 (三)交通事故死亡人员身份无法查明,公安管理部门在地区一级报刊上刊登寻人启事,登报1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处理尸体,其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四)如无人预付费用,医疗单位仍应当及时抢救治疗交通事故的伤者,并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医疗单据和诊断证明。另外,殡葬服务单位和有停尸条件的医疗单位,对公安机关决定存放的交通事故的尸体,也应当接受代存。公安机关应该协助上述单位代收回抢救治疗费用和尸体存放费用。 (五)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死者尸体,经检验、鉴定后,认为无保留必要的,应当向死者亲属送交《尸体处理通知书》。死者亲属逾期不办理丧葬事宜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主管公安机关派员强制处理尸体,费用由另一方当事人预付。
我国目前没有哪条法律明文规定必须由肇事者垫付相关费用,也没有明确说明由哪一方垫付。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机动车辆 第三者责任简称为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 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第三者:在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是 第一方,也叫 第一者;被保险人或致害人是 第二方,也叫 第二者;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而遭受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受害人是 第三方,也叫 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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