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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携带身份证、申请表前往全市任意一个地税服务大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窗口开具; 2、携带身份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在自助办税机上打印; 3、注册...
是的。个调税,规范说法叫“个人收入调节税”。“个人收入调节税”是以前的说法,九十年代以后,统称为“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目的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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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站登录 点击“上海税务”网站“重点推荐”栏目下“个税纳税信息查询”图标,打开“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主页。 点击“新用户注册”: 二、新用户注册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四种方式注册: 1、使用纳税信息注册:验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或上一年度全年任一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税额等)后即可注册。 2、12万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注册:12万网上申报系统用户可凭相关系统的实名注册信息完成校验身份后直接注册。 3、上海市民信箱实名制用户注册:本市市民信箱实名制用户可凭相关系统的实名注册信息完成校验身份后直接注册。 4、已获取注册码用户注册:可通过代扣代缴单位登录上海税务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为员工申请注册码,交由员工本人自行进行实名注册。(或由本人凭身份证件原件到本市任一办税服务厅申请注册码后,凭注册码到上海税务网站进行验证并注册使用。) 三、纳税清单查询及打印用户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上海市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主界面,如需查询,点击“纳税明细查询” 如需下载打印,点击“转向纳税清单下载”或直接点击“纳税清单下载。
1、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2、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3、《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增值税的三个附加税为: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7%,在县、乡镇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5%,不在市区或乡镇的城市建设税为增值税的1%。教育费附加为增值税的3%。地方教育附加税为增值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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