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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发现,在生活中从审理的犯罪人的酒精含量粗略统计来看,被告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基本上在80~140mg/100ml居多,同时80~9mg/100ml的也不在少数,这同时也反映出不少的酒后驾车人员已经意识到驾车的法律后果,但是在过于自信、麻痹大意的心理下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在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类案件中,至少一半的案件中都发生了,并且造成了驾驶员本人或者他人不同程度的损伤或者财物损失。如案例中的蔡某因醉酒驾车发生事故致本人终身瘫痪,另外有的犯罪人因为醉车发生事故致本人腿部骨折,乃至截肢,其他的轻微损伤也不在少数。在道路上有大量行人的人行道上追逐竞驶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如造成了较小的财产损失或者一人轻微伤的情形时,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但是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下,不应当触犯刑法分则的其他,否则,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处理。总之,情节恶劣应当结合追逐竞驶的时间、路段、速度和道路上的具体情况等来进行综合判断。
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的行为。一、危害公共安全罪具有以下特征: 1、本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所谓“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及公共生产、生活安全。其本质特征表现为不特定性,即这类犯罪的危害不是限于特定个人和财产,对于其侵害的对象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往往在事前无法确定,也无法预料和控制。 2、本类犯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既可以表现为作为,也可以表现为不作为。具体行为方式多种多样。 3、本类犯罪的主体,既有一般主体,又有特殊主体。大多数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如放火罪、、劫持航空器罪等。 4、本类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两种罪过形式,即有的犯罪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如放火罪,等。
我们发现,在生活中从审理的犯罪人的酒精含量粗略统计来看,被告人血液中的乙醇含量基本上在80~140mg/100ml居多,同时80~9mg/100ml的也不在少数,这同时也反映出不少的酒后驾车人员已经意识到驾车的法律后果,但是在过于自信、麻痹大意的心理下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在法院审理的危险驾驶类案件中,至少一半的案件中都发生了,并且造成了驾驶员本人或者他人不同程度的损伤或者财物损失。如案例中的蔡某因醉酒驾车发生事故致本人终身瘫痪,另外有的犯罪人因为醉车发生事故致本人腿部骨折,乃至截肢,其他的轻微损伤也不在少数。在道路上有大量行人的人行道上追逐竞驶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如造成了较小的财产损失或者一人轻微伤的情形时,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但是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下,不应当触犯刑法分则的其他,否则,应当按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处理。总之,情节恶劣应当结合追逐竞驶的时间、路段、速度和道路上的具体情况等来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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