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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从桃源迁往外地,如果是结婚迁户口,需要女方身份证、结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桃源相关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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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办理户口迁移证的流程如下: 1、户籍迁移当事人应当先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经迁移目的地户籍登记派出所审核。符合迁移条件的,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后出具《迁移许可证》。 2、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返回原户籍所在地下户,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迁移证》。 3、当事人凭《迁入许可证》和《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出地户口登记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三个月以上的; 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无理由延长时间、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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