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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居民1、本人的簿、。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外国人、外籍华人1、本人或其...
涉外婚姻结婚登记应该携带的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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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通过民政局,或者通过起诉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都同意,并就离婚涉及的、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带上、簿、,一起去其中一方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民政局发放离婚证之日起解除。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离婚涉及的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准备上述材料后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并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双方离婚的判决。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簿、;(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协议离婚时应携带的材料(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二)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三)华侨、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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