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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怎么处理建筑垃圾 1、可以询问小区的业主,问一下住宅区是否设有定点堆放位置可以统一处理,如果有,那就比较省事了,到时候会有车子过来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和罚款。 根据《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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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湖泊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湖泊保护区内建设防洪、改善水环境、生态保护、航运和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单位经依法批准在湖泊保护区内从事建设的,应当做到工完场清;对影响湖泊保护的施工便道、施工围堰、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如果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也会受到同样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指出,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如果沿途丢弃或遗撒建筑垃圾,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四条提到,如果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也会受到处罚。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五条最后指出,如果违反本规定,有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或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情形,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政府租用耕地建垃圾场,还是建筑垃圾,无疑这样的安排是失当的。因为建筑垃圾是无法分解的垃圾,是长期占地的垃圾,这个租用无疑是长期的,还不如一次性征收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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