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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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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章停车说明: 机动车在道路上只能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其他地点禁止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时,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应当按照顺行方向临时停车,车身右侧紧靠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厘米,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交叉路口50米以内的路段,以及公共汽车站30米以内的路段等地方,不得临时停车。 2、违章停车拍照信息规定: 拍照图片中包含清晰辨认禁止停车标线指示、驾驶室特征、机动车前部和尾部全景特征、号牌号码等信息。 3、违章停车的处罚标准: a、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利用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行为,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b、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c、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故市民可以携带身份证、相关证据向违法发生地交警大队进行举报,民警会根据您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处理。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关于违章停车贴条拍照吗(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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