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工商行政部门对商标侵权行为的处罚主要是: 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
1.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 2.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侵犯注册商标的行为一旦被查明,有关的部门会责令立侵权人即停止销售;收缴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消除库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收缴直接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版和其它作案工具。尚不构成犯罪可能要承担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者侵权所获利润5倍以下的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给侵权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还应当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一般的使用相近的商标也只是违法行为,但如果具有下列的行为而且获取的非法利益数额较大的就可能构成侵犯注册商标罪:(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四)故意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侵犯注册商标严重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具体措施如下: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