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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探望的方式、时间安排一般由父母在离婚时协议。为子女的健康成长,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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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小孩探视时间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是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时间。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愿。
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离婚后孩子探视权规定时间及其他一些相关知识。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对于子女而言,年龄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 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又因此阶段的儿童尚无辨别能力与控制能力,在是否探望问题上很难表达其真实意思,容易为他人的观点所左右,所以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 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离婚抚养权的规定,但是对于孩子的探视权没有规定多久一次,这个需要双方协商,但是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由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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