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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对外籍人士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是4800元,计算标准: 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全月应纳...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9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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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视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下列所得不论支付地点是否在中国境内,均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因任职、受雇、履约等而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 2.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3.转让中国境内的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或者在中国境内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4.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内使用而取得的所得; 5.从中国境内的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和红利所得。 二、可以享受哪些优惠 外籍个人以及港澳台地区个人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除可以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优惠: 1.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扣除标准为4800元。 2.下列收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 (3)取得的探亲费、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合理开支部分; (4)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外籍个人以及港澳台地区个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在支付应税款项时依法代扣代缴税款,并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没有扣缴义务人的,由外籍个人以及港澳台地区个人向取得所得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并在次月15日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
一、外籍人员的工资,需要缴的个人所得税(月工资-4800)税率-速算扣除数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免征个人所得税扣减标准为3500元,外籍人员扣除标准为4800,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为: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1、进一步完善税法,明确纳税主体。建议在保留“住所”概念作为税收居民判断依据的同时,引入一些客观、量化的判定条件。例如可根据个人家庭情况、国内资产、经济利益关系等客观生活关系,制定出如停留天数、工作情况、是否有家人随同、资产状态等具体判定标准。 2、多渠道开展税法宣传,引导外籍人员纳税。税务机关需对有外籍人员任职的企业上门进行税法宣传,讲解税法规定、辅导纳税申报,在外籍人员出现频率高的出入境部门、海关、银行外汇管理窗口等,放置英文版的税法资料,使外籍人员能准确了解税法规定。 3、各地税务部门加强协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必须打破区域间信息不能共享、信息不对称的壁垒,建立起高效快捷、开放式的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平台。可以依据外籍个人的护照号码在多个企业、跨区域查询,实现外籍人员在所任职的多个企业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外籍个人是否已在境内缴纳税款、履行了纳税义务。 4、完善纳税申报报送外籍人员信息制度。探索建立外籍人员个人“一人一档”的信息管理制度,要求雇佣外籍人员的企业,必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后的规定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并协助税务机关建立外籍个人档案。而且在对外籍人员纳税申报的同时报送外籍人员情况和外籍人员护照出入境记录。一个企业在一个年度内至少报送外籍人员信息一次。对不如实申报的企业实施检查,严肃处理,从而对其他有类似问题的企业起到威慑作用,督促其他企业遵守税法,自觉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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