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恶意串通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
恶意串通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一气,有意压价,损害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 这种非法利益可以又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中,双方抬高货物的价格以获取贿赂等。 民法典规定: (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受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第三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触犯串通投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1、恶意串通首先需要有双方损害第三人的恶意,恶意是相对于善意而言的,即明知或应知一种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如果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不知或不应知道其行为的损害后果,不构成恶意。 2、恶意串通需要恶意串通的双方事先存在着通谋,这首先是指当事人具有共同的目的,即串通的双方都希望通过实施一种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的利益,共同的目的可以表现为当事人事先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以是一方作出意思表示,而对方或其他当事人明知实施该行为所达到的非法目的,而用默示的方式表示接受。其次,当事人互相配合或共同实施该非法行为。
具有下列特征的民事行为认定为恶意串通: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行为,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恶意串通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38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322人已浏览
1,0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