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法律,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候,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子女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
变更子女监护权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无住所地的,应当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经常居住...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起诉离婚,法院判决抚养权有几个原则: 2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男方支付抚养费。但如果女方有不宜与孩子共同生活的重大疾病或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行为,也可能判归男方抚养,由女方支付抚养费。 较大的孩子,一般看男女哪一方的抚养条件更好就判归哪一方抚养。 10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判决归谁抚养时,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直接前往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非婚生子女如何索要抚养费:婚姻关系以外的两性行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也有违社会的道德准则。但随之而来的非婚生子女本身是无辜的,他们的合法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1、双方承认亲子关系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 2、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的:一些人女方担心男方不承认孩子关系而不找男方索要孩子抚养费,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可以做亲子鉴定,对方拒做亲子鉴定可能败诉。很多当事人担心非婚生子女的生育证明手续不齐全,如果孩子生父在法庭上拒不承认与孩子的关系,也不做亲自鉴定,自己无法举证。其实对于非婚生子女索要抚养费的案件,在确定关系方面,女方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证据。方便的话可以收集同居期间的居委会、派出所出具的简单证明,或邻居的证人证言以证明存在同居关系。但确定血缘关系的最直接准确的证据莫过于亲子鉴定。到了法庭上,如果对方认可与孩子的关系,女方便不用再举证;如果不认可,可以当庭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如果男方拒绝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五条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的规定,判决男方支付抚养费。假若男方已经支付过一段时间抚养费,如果是用银行划款的方式,划款的单据也可以作为间接证据。
实践中,法院会如何判决抚养权 1、子女不足两周岁 如果离婚家庭有不足两周岁的子女,那么考虑到子女较小,更加需要母亲的照顾,有的可能尚处于哺乳期,所以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但如果母方有特殊原因,实际上不能或不愿抚养子女的可以随父方生活。特殊原因主要是指: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等。 2、子女在两周岁以上 离婚家庭的子女在两周岁以上,且双方同争子女抚养权的,法院应同等的考虑双方的情况,看子女随哪方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 子女随父母中其中一方时间较长,对这一方较有感情,则孩子应随这一方生活;子女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中一方生活时间较长,或与之感情较深,也可以作为决定子女随父方还是母方生活的理由。法院在调节或判决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个因素,如果子女与祖父母关系较密切,那么一般判决随父方生活,相反,则随母方生活。当然这是在双方其他条件均等的情况下。 如果某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吸毒、偷窃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那么子女自然不适于与之一起生活。 另外还要考虑父母双方哪方更需要孩子。例如,其中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已经丧失生育能力,那么在这方抚养孩子无不利因素时,应优先考虑这一方;再如,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则应优先考虑前者。 3、子女在十周岁以上 在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一定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处理子女随谁生活的问题上,应考虑到子女的个人的意愿。但是这并不是说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在父方母方同争抚养权,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时,才考虑子女个人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在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中。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当事人需要提供自己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这样在法院判定抚养权时是能为自己争取到更大的优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152人已浏览
1,9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