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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所称的区,含XX、XX、龙华、XX等管理区。...
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在实施强制拆除前,应当对拟拆除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进行勘验并制作勘验笔录。勘验笔录应当包括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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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一)接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后不按规定受理、登记的;(二)在责任地段内不履行日常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三)发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情节严重的;(四)对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五)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单位、上级行政机关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应当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分:(一)接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后不按规定受理、登记的;(二)在责任地段内不履行日常巡查职责,未能及时发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三)发现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情节严重的;(四)对规划违法行为或者土地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五)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市规划国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各级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依法履行规划土地监察职责。交通运输、住房建设、水务、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开展规划土地监察工作,配合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调查取证、实施、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区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规划土地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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