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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与快递公司协商解决。你的货物是否办理了保价呢?如果没有保价,在赔偿数额上有可能与快递公司达不成协议,按照《邮政法》规定的赔偿办法,你是不会满意的,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据此可知,消费者有权验货,货物不合格的,消费者可以拒收,也就意味着商品的交付没有完成。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的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消费者在不能确认货物质量的情况下拒绝签收的,风险应由卖家承担,但同时也可以追究快递公司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保险退保涉及的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保险退保会造成哪些损失? 大家都知道,保险退保一般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的,但是不同方式退保所造成的损失时不同的。据了解保险退保可以分为犹豫期退保、正常退保。 一、犹豫期退保损失 犹豫期也叫做“冷静期”,是保险公司为防止投保者一时冲动购买保险而设定的“反悔期”,一般为10天或15天。犹豫期退保是指投保者在合同约定的犹豫期内的退保。一般这种情况,如果投保者是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保险合同的话,保险公司将向投保者无息退还已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用,而有些保险公司会扣除工本费后退还全部保费。 二、正常退保损失 一般只要超过犹豫期的退保都视为正常退保。如果投保者已缴纳满2年以上保费的,保险公司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而未交足2年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费。现金价值=责任准备金-退保手续费。因此,如果是正常退保的话,投保者将承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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