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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错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天内,向其上一级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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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错的处理办法: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天内,向其上一级以书面形式申请复核。
汽车事故发生损失时,首先汽车保险第三方交通保险公司在交通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事故发生的各方按各自责任的大小分担责任。汽车和非汽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汽车方面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汽车驾驶员、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汽车驾驶已经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的,减轻汽车方面的损害赔偿责任。减轻汽车损害赔偿责任的比例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非汽车.行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80%-90%的损害赔偿责任2、非汽车.行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60%-70%的损害赔偿责任3、非汽车.行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40%-50%的损害赔偿责任4、非汽车.行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20%-30%的损害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非汽车驾驶员。行人故意造成的,汽车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非汽车之间.非汽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当事人的责任,按比例分别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按下列原则对当事各方的总损失进行调解: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二、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第四十五条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应当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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