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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民政局办理,办理离婚手续不是一定要在登记地办理。也可以去另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应当共同到一...
法律没有这样的规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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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不一定非得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需要您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1、视情况而定。 2、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到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手续,即在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 3、但如果是诉讼离婚的,需要开具对方的经常居住地证明或是户籍证明,到被告户口所在地或者是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不一定非要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因为结婚登记时是男女双方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而起诉离婚是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结婚登记的地点与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不一定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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