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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调查机关转移起诉的案件,必须在一个月内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变更管辖的,从变更后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期限和管辖变更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作出了明确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符合正确及时的处理要求。
1、拘留是可延长30天 2、检察机关批捕是7天 3、羁押预审是60天,可延长30天,遇上边远山区,重大团伙的延长60天,处10年以上的还可以延长60天,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罪行或者不讲真名、住址的上述期限重新计算 4、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0天,重大的延长15天,如改变管辖的重新计算 5、公安机关退回补充侦查30天,两次为限,然后在到程序4检察院审查起诉 6、法院一审45天,边远、重大的延长30天,改变管辖的重新计算 7、退回检察院补侦30天、两次为限,然后回到程序5,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8、检察院抗诉、被告上诉10日 9、二审45天,重大的延长30天,发回重申的重新计算 加起来一年左右.
1、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2、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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