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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如此类推不断地循环。驾驶证的清...
当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一年)内违法记分达到12分的,要参加学习并通过科目一(若二次以上记分达到12分的要增加科目三)的考试后才可以消除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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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驾驶证的类型分为以下两类:一、如果为实习期C类驾驶证,最多可以扣11分,扣3分罚200后,在十五日内到违章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驾驶证签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缴纳罚款,记分会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自动清零。二、如果为实习期A、B类驾驶证,最多可以扣6分,扣3分罚200后,在十五日内到违章地交通管理部门或者驾驶证签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处理违章,缴纳罚款,记分会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自动清零。并且驾驶人需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到驾驶证签发地交通管理部门参加学习。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则》的规定:第六十九条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第六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驾照扣分是这样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只要记分不满12分(如2011年5月10日领的驾照,记分周期就到2012年5月9日,0时自动清零)。还有,如果自动清零的时候,还有没有交罚款的单据,这样上一个周期的记分就会转入下一周期。所以罚单要及时缴纳。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以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以上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3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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