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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
可以, 1、双方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签字的)。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免冠彩色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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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只需要带如下几样材料:(1)户口本、身份证;(2)结婚证;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的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声明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婚姻登记机关经查证情况属实的,当场进行离婚登记,收回结婚证,发给他们离婚证。参考法条:《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当事人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
离婚需要带的材料: 1、协议离婚: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五)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六)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诉讼离婚:离婚起诉书、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诉讼证据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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