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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
可以继续缴纳土地出让金即可重新取得房屋土地使用权。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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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到期后,如国家需要收回土地,且必须连同地上建筑物一并收回时,这时会出现一个问题,由于房子在开发时有先有后,但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日期是以土地出让合同上的终止时间为准,即土地使用权到期,而房产还未到报废的年限。这时收回土地使用权则要给予地上建筑物所有人相应补偿;如果不收回,地上建筑物所有权人可以在届满前一年向国家申请续期,并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 商住楼税费详情: 商住楼和普通住宅的税费项目都差不多,只不过征收的税率或标准不一样。一手商住楼的税费和住宅的收费(税)项目都主要是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目前,武汉市非普通住宅的契税税率为3%。 公共维修基金分别为: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个人)、10元/平方米(开发商);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个人),12元/平方米(开发商);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个人),25元/平方米(开发商);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个人),30元/平方米(开发商)。
房屋产权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业用地5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寿命通常长于这个年限。 这个问题对于私人购房尤其显得重要,不少业主在购房时不禁产生疑问:当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还属于自己吗?《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关于与开发商的房屋置换协议怎样写及其相关问题,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从该地块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该地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权的年限。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如果该房屋是在你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才登记抵押的,你方有权利要求银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果是租赁合同签订之前就抵押的,并且房东隐瞒这一情况,可要求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或损失。如果你认可本解答,请点击为“采纳”,欢迎拨打我的电话免费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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