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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典当行必须遵守本办法。...
典当行不得经营下列业务:(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二)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及资金拆借;(三)发放信用;(四)未经国家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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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二、三款规定的,由XX责令其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数额3倍以下罚款,但最多不得超过3万元。无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
典当行在当期内不得出租、质押、抵押和使用当物。质押当物在典当期内或者续当期内发生遗失或者损毁的,典当行应当按照估价金额的120%进行赔偿。遇有不可抗力导致质押当物损毁的,典当行不承担赔偿责任。典当行应当由专人妥善保管质押当物。
典当当金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机构同档次法定贷款利率及浮动范围执行。典当当金利息不得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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