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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扣押的物品、文件、短信、电子邮件、电报,应指派专人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更换、损坏或自行处理。明确与案件无关的,应在三天内解除扣押,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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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身份证法的规定,公安有权查询身份证,但无正当理由不能扣留身份证。依据《身份证法》第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才能扣押身份证。如事情并已处理完结,并没有被监视居住,所以不应当被扣证。可以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处理完结的手续,去派出所索要身份证。如果非法扣身份证,公安机关警察还要负行政处分的责任。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证明其身份的法定证件,由国家立法确认,具有高度的法定权威性,能够有效地证明公民身份。即使是公安机关,非依据法律不得随意扣留公民的居民身份证。从维护法律严肃性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出发,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办理涉及公民权益事务时,可以要求其出示居民身份证,但不得扣留或者要求作为抵押。
《身份证法》规定: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情形除外。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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