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减免刑应该由被执行人或其家属向法院提出申请。《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
减免刑应该由被执行人或其家属向法院提出申请。《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减免刑应该由被执行人或其家属向法院提出申请。《规定》第六条规定: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现行司法解释要求被执行人或者其家属作为减免申请人并承担举证责任。但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也可以根据法律向当事人进行释明、提醒,帮助申请人完成证明责任。在实践中由于被告人或者其家属通常在遭受不可抵抗的灾难之后蒙受巨大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罪犯和家属联络沟通不顺畅,家属缺乏提起减免申请和证明受灾的举证意识,或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不可靠,所以,检察院、监狱管理部门主动联系当地政府调查情况的做法,实际上是一种司法救济,能有力地帮助申请人提出申请、完成举证责任,并确保所提出情况属实,推动减免程序启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并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
减免罚款的刑期应由被执行人或其家属向法院申请。《规定》第六条规定,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适当减少或免除的原因,罪犯本人、亲属或罪犯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现行司法解释要求被执行人或其家属作为减免申请人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司法机关知道相关情况后,也可以根据法律向当事人解释,提醒申请人完成证明责任。在实践中,被告人或其家属通常在遭受不可抗拒的灾难后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打击,犯罪分子与家属沟通不畅,家属缺乏提出减免申请和证明灾害的证明意识,或者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不可靠,检察院、监狱管理部门积极联系当地政府调查情况的做法,实际上是司法救济,有力地帮助申请人提出申请,完成证明责任,确保提出的情况是真实的
关于罚金的数额,刑法分则有的犯罪未作具体规定,有的犯罪规定了一定幅度。根据本条规定,无论是刑法分则明确规定了罚金刑幅度的,还是没有明确规定罚金刑幅度的,判处罚金刑时都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所谓“犯罪情节”,主要是指犯罪分子罪行的危害程度,主观恶性的大小,手段是否恶劣,非法所得的多少,后果是否严重等等。一般说来,情节严重的,罚金数额应当多些,情节较轻的,罚金数额应当少些,以做到罪刑相适应,使犯罪分子不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同时,犯罪分子的经济负担能力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如果罚金数额过多,超过了犯罪分子的实际负担能力,犯罪分子也无法缴纳,这对教育改造犯罪分子也不利,同时由于罚金刑无法得到实际执行,也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如果罚金数额过少,则会使犯罪分子感受不到经济惩罚,对犯罪分子起不到惩戒作用。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要是确定犯罪分子缴纳罚金有困难的话,那么此时可以酌情的减少或免除罚金,但这里的困难要求的是因为遭遇不可抗拒的灾祸而造成的困难。因此,要是因为自己赌博等导致经济困难的话,则并不能减免罚金。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1人已浏览
559人已浏览
268人已浏览
13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