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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实务操作方式:股权转让的实施,实践中可依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
关于份额转让的方式,如果当时在合伙协议有约定,就按当时的约定,没有约定的,经其他合伙人同意,可以转让,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出资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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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依法进行的股权转让,一般是从交易成立时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除外。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需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股权中的国有股权转让。依照《公司法》74条、《公司登记管理条例》35条规定,股东转让出资以后,公司应当在股东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但是并不能够据此认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就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可以,公司股权变更流程: 1.到工商局调取公司最新一次的公司章程, 2.编制股东会决议, 3.编制股权转让协议。 4.法人代表签署一份保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转让财产收入列入企业收入总额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企业转让股权取得的收入属于转让财产收入。
借条、欠条,两者都是某种手续、凭证,都是证据,这点自然是相同之处,只不过一个是证明借款关系,另一个是证明欠款关系。欠条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和事实而产生。单从欠条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当事人之间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法律关系,是基于什么样的事实产生了欠条。正因为欠条成因的多样性、不特定性和复杂性,才易于引起对方当事人的异议辩驳而使得当事人双方纠缠不清,才使得欠条看起来不能够产生“一锤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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