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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到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首先应由用人单位或职工、职工的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其次,进行劳动能力(伤残等级)鉴定,伤残等...
1、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部门是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工伤保险条例》第25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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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 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 致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 劳动鉴定与工伤评残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性质上来说,劳动鉴定是工伤评残的基础。从程序上来说,是先鉴定后评残。从范围来说,劳动鉴定更大一些,即除对工伤(含职业病)进行鉴定外,还包括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导致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其主要职能是从医务方面对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鉴定。而工伤评残相对来说更专业、更严格,其职能是对工伤和患职业病职工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状况进行的鉴定。二者的工作程序和判别依据也不同。但对于明显的工伤(含职业病)案例来说,工伤评残可以与劳动鉴定同时进行。
应该向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唐山市社保局在卫国北路24号这是因为工伤鉴定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提出申请。遵化是河北省的一个县级市,由唐山市代管。全市辖13个镇、9个乡、3个民族乡,但没有区。另从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某判决书内容来看,不服从遵化市人民法院,需上诉至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那么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应为初级人民法院(区法院)且河北省遵化市人民法院某判决书认定的也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结果。综上,遵化发生工伤应去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流程为:第一条为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和《唐山市工伤保险办法》,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业务管理规程(试行)》,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和文书的通知》,制定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业务流程。第二条本流程适用于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各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第三条各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用人单位,要按照业务流程设置岗位职责,建立考核制度,确保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运转畅通、快捷高效。第四条重大工伤事故报告。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接到辖区内用人单位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向唐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电话或)。市直各用人单位发生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第五条工伤认定申请。市或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拟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人,免费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见附表1),并详细告知其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和事项。第六条延长申报时限。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不能按规定时限申请工伤认定的,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唐山市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提出延长申请时限的,填写《延长申报时限申请表》(见附表2),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通知用人单位。《延长申报时限申请表》一式三份,一份交用人单位,一份交社保经办机构,一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第七条接收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对书面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应当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接收凭证》(见附表3)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见附表4)。此表均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留存。第八条材料补正。工伤认定经办人员接到申请人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后,应在15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场或者在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见附表5),将缺少的所有材料一次性全部列出,告知申请人。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第九条工伤认定申请受理。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其中1-5项为必须提供材料,其他按不同情况提供):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含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存在争议的,由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做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决;3、抢救医院或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当天及连续治疗)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属于受伤害职工直系亲属申请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5、个人申请的应提交个人申请,写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受伤经过、受伤部位、伤害程度等;6、受交通事故伤害或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相关处理证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7、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他证据材料,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认定因工死亡的,还应提交人民法院公布的死亡证明;8、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提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抢救证明和《居民医学死亡证明》、用人单位出具的突发疾病时间、死亡时间的证明;9、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10、复转军人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旧伤复发的,应提交本人的《革命伤残军人证》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市局或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本统筹地区受理范围且材料齐全,并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的,应在审查结束后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见附表6)。申请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补正全部材料,但自受到事故伤害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以及按照《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三
1、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2、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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