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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农村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并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双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这样的合同...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首先,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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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和宅基地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以及政策,原则上对于农村私宅买卖是不承认的,效力待定甚至无效的态度。目前只承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买卖合同有效,但是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个人是无效的。我国为什么原则上不承认农村私宅买卖?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国家农村的土地所有权是归集体经济组织的,而个人没有享有土地所有权,其宅基地的土地只享有使用权,集体经济组织是可以收回的。我国的房屋土地关系是”地随房走“,”房随地走“,那么如果转让房屋的,势必也要转让土地所有权。但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个人无权转让,因此农村私宅的买卖也就存在严格限制。
私下签订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协议能生效,只要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当事人已经签字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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