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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政策,公租房备案家庭在签约入住前、租赁期间,租赁合同到期前,住房保障部门要对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其中,在租赁期间,每年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公租房资格复核;签约入住前、合同到期前,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人口、婚姻、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在复核期间,家庭须主动申报上述情况,并提供纸质证明材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通知》发布后,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的复核内容统一为家庭人口、婚姻、住房是否发生变化,不再复核家庭收入变化情况。但家庭人口、婚姻、住房发生变化时,备案家庭按原规定进行全面复核。复核流程简化后,相关情况没有变化的家庭,不必再重复提供相关材料了。这样也将大大缩短相关家庭从摇号到签约入住的时间,从而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提高承租家庭承租期的稳定性。 在简化对公租房资格的审核流程的同时,《通知》明确,对于公租房租金补贴、市场租房补贴备案家庭,将加大复核力度。一是除年度复核外,在补贴领取期间,住房保障部门将定期对家庭住房情况进行复核;二是年度复核时,对家庭人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要全面复核;三是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情况、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记入不良信用档案,供相关部门查询,五年内不允许该家庭申请保障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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