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监事会在履行合同时必须要具备怎样的独立性

2021-11-26
监事会,又称公司监察委员会,是股份公司法定必备的监督机关,是在股东大会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立的内部组织,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行政管理体系进行监督。监事会必须更加独立。监事会只有摆脱董事会的制约和影响,不必依赖董事会,才能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因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1、保证监事会的资金。对于监事会活动所需的日常经费,应事先单独划拨,确保充分需要。对于执行职务的临时费用,可以借鉴日本商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监察人因执行职务要求预付费用时,公司不得证明其费用对监察人执行职务没有必要,不得拒绝。二是监事选任的独立性。《中国公司法》明确规定了股份公司监选任命的提名。可考虑规定由监事会本人提名,或由股东大会特别委员会提名,尽量摆脱董事会的操纵。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