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著作权人可通过电话、信函、发送E-MAIL或在中国版权信息网注册相关信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通过对作品使用信息数据库进行...
著作权人可通过电话、信函、发送E-MAIL或在中国版权信息网注册相关信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通过对作品使用信息数据库进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著作权人会很关心自己版权保护的报酬问题,也会很关心如何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报酬的问题。那么,著作权人如何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领取报酬呢? 著作权人可通过电话、信函、发送E-MAIL或在中国版权信息网注册相关信息,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将通过对作品使用信息数据库进行检索查询。 著作权人也可登录中国版权信息网的”查询稿酬“栏目进行检索查询。 此外,还可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与该中心合作开发的“报酬收转查询系统”进行检索查询(正在建设中)。 一、著作权人已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收转报酬的情形 如果著作权人已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代为收转著作权使用报酬,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查询与领取报酬: (一)经查询如发现有著作权人的作品,请通过信件、电话或E-MAIL方式与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确认,中心将根据确认后的作品清单,按规定程序向著作权人转付相应稿酬。 (二)经查询如发现没有著作权人的作品,请通过信件、电话或E-MAIL方式向中心提供您所发表的作品情况,他们将为著作权人联系收取被转载作品稿酬,并按规定程序向著作权人分配。
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的津贴应在企业“董事费”中开支;企业应提供董事会全体成员名单,以及代扣代缴个税证明及个人签收证明,方可在税前扣除。董事会成员领取工资个人所得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会成员领取的报酬,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独立董事领取的报酬津贴,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收入是指个人从事劳务收入,包括设计、装饰、设置、制图、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书画、雕刻、录像、录像、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中介服务、代理服务等劳务收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0人已浏览
1,228人已浏览
108人已浏览
3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