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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罚金的执行方式有: 1.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3.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
无期徒刑的刑期自判决之日起计算,判决前拘留的日期不得抵消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拘留日期不得抵消刑期。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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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
具体执行有期徒刑: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均应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 有期徒刑的种类: 1、长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2、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3、短期有期徒刑,指对犯罪情节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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