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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股价的基本方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评估方法主要分为收益法、成本法和市场法三大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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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包括吸收合并或新合并。企业吸收其他企业吸收合并,吸收企业解散。两家以上企业合并设立新企业,合并各方解散。
企业并购主要包括公司合并、资产收购、股权收购三种形式。 1、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2、资产收购指企业得以支付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劳务或以债务免除的方式,有选择性的收购对方公司的全部或一部分资产。 3、股权收购是指以目标公司股东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为收购标的的收购。控股式收购的结果是A公司持有足以控制其他公司绝对优势的股份,并不影响B公司的继续存在,其组织形式仍然保持不变,法律上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在我国,企业的兼并与收购一般均在中介机构,如产权交易事务所、产权交易市场、产权交易中心等的参与下进行。在有中介机构的条件下,企业并购的程序如下: 1.并购前的工作 (1)并购双方中的国有企业,兼并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报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 (2)并购双方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购前必须经过所有者讨论,职工代表会议同意,报有关部门备案; (3)并购双方的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并购前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 2.目标企业在依法获准转让产权后,应到产权交易市场登记、挂牌 3.洽谈 4.资产评估 5.签约产权交易合同一般包括如下条款:交易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产权交易的标的、交易价格、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被转让企业在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的交接事宜、被转让企业员工的安排、与产权交易有关的各种税负、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及其他交易双方认为需要订立的条款。 6.并购双方报请政府授权部门审批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7.产权交接 8.发布并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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