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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购买房产,父母出资离婚后财产如何划分?

2024-11-23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父母资助购买房屋并面临离婚问题,财产分配通常会遵循双方协商决定的原则。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需要首先考虑恋爱期间的投资可被视为对子女的单独赠送,因此不需要进行分割。但是,如果在婚后获得的赠与,则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时,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 双方协商决定。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必须就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做出决定。 2. 男女平等。在财产分割过程中,不得存在性别歧视现象。我们应该尊重每个人的劳动成果,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3. 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当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优先考虑子女和女方的权益,从而做出公正的裁决。 4. 给予补偿的原则。如果一方在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的努力,那么在离婚时,他们有权向另一方提出补偿要求,另一方也有责任对此进行相应的补偿。 5. 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夫妻共同财产将依法进行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此产生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而言,这些财产应包括: (1)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性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5)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6)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8)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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