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XX应当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对本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故意毁坏界标和警示标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行政主管部门、太河水库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水源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不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予以查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对其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应当在水源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对本条例规定的禁止性行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故意毁坏界标和警示标志。
违反本条例规定,水源保护区内可能发生水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不按照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或者发生水污染事故时未及时启动水污染事故应急方案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614人已浏览
885人已浏览
1,495人已浏览
4,2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