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境外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携带、运载无线电发射设备暂时入境的,应当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入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不得对民航、铁路、港口、防火防汛、广播电视的无线电导航、遇险与安全通信、节目播出等无线电频率产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建立无线电应急保障机制和无线电应急指挥通信网络。铁路、机场、港口等重要单位建设的无线电指挥调度网络,应当与当地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无线电通信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在重要时期、重要部位和重大活动的应急处置中,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
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省无线电管理机构或者其派出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拟使用无线电频率申请或者无线电频率指配证明;(二)拟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已取得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三)有明确、合理的用途,无线电网络设计合理,工作环境安全可靠;(四)操作人员熟悉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具有相应的业务技能和操作资格;(五)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省外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或者个人携带无线电发射设备在本省辖区内使用的,应当持无线电台(站)所在地无线电管理机构核发的电台,向无线电管理机构备案。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使用有跨省联网功能的除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147人已浏览
346人已浏览
1,214人已浏览
2,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