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控告人、检举人、或者监察人员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全国监察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主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副主任、委员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主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对其打击报复。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有关机关和单位协助的,其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在职权范围内依法予以协助。
国家监察工作应当坚持依宪依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权责对等,从严监督;惩戒与相结合,宽严相济。坚持标本兼治,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持续震慑,强化不敢腐;深化改革、健全法治,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强化不能腐;加强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强化不想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8人已浏览
433人已浏览
6,840人已浏览
5,0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