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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规定而给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新建、扩建城市道路等市政工程中的绿化,按以下规定程序办理:(一)城市绿化、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审定设计方案;(二)由建设单位与城市绿化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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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修剪树木、断根移植。确需砍伐、修剪树木或断根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但单位附属绿地的树木花草修建除外(不含古树名木)。
城市绿地的养护和管理,遵循专人养护、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按下列规定分工负责:(一)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二)民航、铁路、公路、水利等单位管理区域内的防护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三)单位自建的公园和单位附属绿地的绿化,由该单位管理;(四)居住区绿地,由其物业管理单位管理;(五)城市苗圃、草圃和花圃等,由其经营单位管理;(六)私人庭院的绿地,由业主管理。
城市规划区的树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修剪树木、断根移植。确需砍伐、修剪树木或断根移植的,必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但单位附属绿地的树木花草修建除外(不含古树名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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