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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赔偿责任的特点是: 1.补充赔偿责任由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2.补充赔偿责任是两种责任的竞合状态。 3.补充赔偿责任有一定的范围限...
股东权或者股东权益简称股权,泛指公司给予股东的各种权益或者所有的权利,具体的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管理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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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劳务关系,是指提供劳务的一方为需要劳务的一方提供劳动活动,而需方支付约定报酬的社会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发展,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也呈上升趋势,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要严惩,如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犯罪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电子证据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论,笔者认为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电子证据要注意区分计算机在证据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我们通过计算机拟就的合同、协议最终是以书面的形式交予对方签字认可,则那些书面的合同文本才是证据,计算机只不过是生成书面证据的工具;如果这些合同、协议是通过网络发送给交易对方并得以确认,那么此时计算机中保存的合同文本信息及对方的确认信息才是电子证据。 与传统的证据相比较,电子证据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一)内在实质上的无形性。一切交由计算机处理的信息都必须转换为二进制的机器语言才能被计算机读懂,即无论使用何种高级语言或输入法向计算机输入信息,都必须经过数字化的过程,因此我们所谓的电子证据其实质上只是一堆按编码规则处理成的“0”和“1”,看不见摸不着,具有无形性。 (二)外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和普通的物证、书证的单一性相比,电子信息通过显示器展现在阅读者面前的不仅可以表现为文字、图像、声音或它们的组合,还可以是交互式的、可编绎的,因此电子证据能够更加直观、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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