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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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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基本条件。(一)年龄在18岁以上,45岁以下(二)健康(三)高中(包括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四)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没有违反规定(六)不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没有劳动教育和犯罪记录。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根据深圳市2017年度外来劳动者积分入户指标和积分表的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包括100分),可以通过公司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深圳积分入户申请。
苏州积分落户申请的办理条件: 1、已纳入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 2、在苏州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最低标准,人均住房面积大于或等于18平方米;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前向其居住地区、街道(镇)积分管理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 2、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 3、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苏州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注: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 4、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 5、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3个月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和相关资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6、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应当于60日内携带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机关办理户籍准入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注:申请人迁入本市户籍后,其积分管理自动终止。 办理地点: 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的重要时间点: 申请时间点: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节假日除外) 指标数量公布时间点: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 入户名额公示: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
积分入户的条件、办理入户的手续等: 1、各地存在差异,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居住证、户口本、身份证等,事先咨询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2、为便于说明,以天津市的积分入户办理条件、资料及手续为例,供参考:《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津政发〔2015〕39号):第三十二条申请积分入户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二)持有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证。(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申报指导分值可随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调整)。第三十八条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居住证持有人,其未成年子女符合本市子女投靠落户政策的,可以同时办理子女随迁落户手续。投靠或随迁落户的子女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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