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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凭本人申请报告、《户口簿》、曾记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该公安派出所户籍专用章(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
理由充分是指申请人能提供曾经使用过需增加的曾用名的证明材料,如职工档案、人事档案、学籍档案等材料,最好是曾经在公安机关登记的名字。这就是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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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用名申请书 常熟招商城派出所: 本人ⅩⅩⅩ,身份证号码为,原名ⅩⅩⅩ,因过往户籍登记等原因被当年的工作人员误记为ⅩⅩⅩ而未及时发现更正。现许多资料证件等名字使用有混乱,特此申请增加曾用名“ⅩⅩⅩ”。此致 敬礼 2014年3月20日 申请人:ⅩⅩⅩ
想知道申请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是什么,按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户口簿曾用名增加规定是: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若变更姓名,且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未成年人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已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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