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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下回复。股份制改造以后,企业的所有制就已经发生变化了,不管政府持股比例多少,已经不是国营企业了。...
企业在改制重组过程中,涉及到土地及地面建筑物的权属转移,包括出资方以土地及地面建筑物出资、公司设立时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地面建筑物等一系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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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提醒:营业外收入不包括在内。 2.企业在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3.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5.改制企业招待费标准扣除规定查补的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中的一种,在补充申报的时候,必然会填到“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里,自然地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
改制后,实行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其中驻济省直事业单位改企的,养老保险工作由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非驻济省直事业单位改企的,养老保险工作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自改为国有企业基准日起,纳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建立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工龄连续计算,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改企前未启动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按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改制时,给予编制数额内的在职职工一次性补贴,由其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标准为:改企前本人按国家规定计发的月基本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军队)工作年限×0.5%×120个月。
保留划拨用地,是指改制企业保留其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戈史划拨土,继续采取无偿方式使用国有土地,是国有企业改制中对国有划拨土地的置方式之一。在国有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过程,保留划拨用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改制后新设公司不改变原划拨土地用途,或需要改变用途的,应按照《划拨土地目录》进行核定,改变后的用途符合《划拨土地目录》规定的方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 2.要经改制企业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相关手续由有审批权限的土地管理部门管理。 改制后新设企业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才可以继续无偿保留使用企业的国有划拨土地;否则,只能以有偿使用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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