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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军人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规定的解释(二)第13条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金属于个人财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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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的护理费是这样的,对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 (一)因战、因公一级和二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二)因战、因公三级和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三)因病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未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发给。
目前部队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属个人财产,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住房补贴指军队以货币形式给予军职以下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住房消费的经济补偿。《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这不表示住房补贴是军人的个人财产。这样规定是考虑国家实行住房补贴的目的是确保军人住房,具体到夫妻双方如何处理这部分财产,应由双方约定或按国家的法律进行规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据此,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双方离婚时,一般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一个因战五级残疾军人回答你:我们五级也好,其他等级也好只要残疾军人住院的,民政局应该发放不同数量的伙食费。另外出院以后你可以以家庭生活困难名义,把住院发票(主要是自费部分)以及总费用,交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民政干部,然后通过各级审核,一般没有障碍的就可以得到民政局优抚科发给的最多2000元的生活可能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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